济南如特科贸有限公司
首 页 公司简介 公司新闻 产品展示 客户服务 技术支持 诚邀加盟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


地 址:济南市历下区高新商务港
市场部:0531-58756066
传 真:0531-88073588
手 机:18668959877
邮 箱:18668959877@126.com
网 址:www.jnrtdz.com
山东如特安防主要经营气体报警器,气体探测器,便携式气体检测仪

 


工业防爆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规范
时间:2017-03-22

固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探头的安装标准是SH3063-1999《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》,这是简要的摘出几句安装规范:

  SH3063-1999《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》重要条文:

  1)3.0.7条:检测器宜布置在可燃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。

  2)3.0.8条: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,室内宜为7.5m,室外宜为15m。在有效覆盖面积内,可设一台检测器。

  3)3.0.9条: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场所,宜采用固定式;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,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。

  4)3.0.10条: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为相对独立的仪表系统。

  5)4.1.2条: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设备区内,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,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15m;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,可燃气体检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5m

  6)4.1.3条:当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,每隔15m可设1台检测仪,且检测器距任一释放源不宜大于7.5m

  7)4.1.5条: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,应在释放源的上方设置检测器,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易于积累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。

  8)6.1.1条: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检测器,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(或楼地板)0.3-0.6m

  9)6.1.2条: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检测器,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.5-2m

 
公司简介 - 公司新闻 - 客户服务 - 技术支持 - 诚邀加盟 - 联系我们 -站点地图
手机:18668959877  邮箱:18668959877@126.com  邮编:250100  电话:0531-58756066
公司地址:济南市历下区高新商务港  
山东如特安防主要经营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器、氯气气体报警器、氢气气体报警器、天然气气体报警器专业研发厂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