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气体报警器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,如特安防提醒您仔细阅读以下技术要求:
一、性能: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,应能发出报警信号。
二、报警设定值:探测器具有低限、高限两个报警设定值时,其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1%LEL~25%LEL范围,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50%LEL;仅有一个报警设定值的探测器,其报警设定值应在1%LEL~25%LEL范围。
三、报警动作值:在本部分规定的所有试验项目中,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1%LEL;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±3%LEL。
四、全量程指示偏差: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,其显示值与真实值之差不应超过±5%LEL。
五、响应时间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,显示值达到真实值的90%时的响应时间(t90)不应超过30s。不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,其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s。
六、气体探测仪应满足下述功能:
① 当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,探测器应能发出声、光报警信号,再将探测器置于洁净空气中,30s内应能自动(或手动)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。
② 探测器在传感元件断路或短路时应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、光故障信号。
③ 探测器应对声、光警报装置设置手动自检功能。
④ 对于有输出控制功能的探测器,当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,应能启动输出控制功能。